9月18日下午,校纪委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举行纪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传达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附属医院纪检组负责人和全体纪检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苏醒仁主持。
会上,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韩卿元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条例》的通知,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他从“一个思想(增写)、两个坚决维护、三个审查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法纪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八个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解读。随后,他向与会同志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录音录像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
苏醒仁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党服从中央、坚持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他对大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认识到党员的违纪行为归根结底都是违背政治纪律的不同表现,是党的政治纪律淡化、弱化、缺失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二是要深入理解党中央坚决防止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腐败问题,严防形成党内利益集团的深刻含义;三是要认识到高校始终是意识形态领域政治斗争的前沿,广大教职工不能有远离政治纪律的言行,要切实肩负起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牢固树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意识。他强调: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加强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