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共延安龙飞(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延安龙飞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和中共延安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宝塔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组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成立的首个纪检组织。
今年以来,宝塔区纪委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扩大和延伸纪检工作,推进社会各个领域防治腐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宝塔区纪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时,必须建立纪检监察机构或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并对机构设置、候选人产生程序及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实施意见》从党员教育监督、加强对企业引导监督、维护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的工作职责,为新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延安龙飞(集团)有限公司的示范引领下,目前,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也正在积极筹备成立纪检组织,待时机成熟后,将召开成立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纪检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