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廉政要闻 > 正文

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延安市吴起县洛源街道走马台村党支部书记刘德兵侵占集体土地补助款问题。在吴起县迎宾大道建设征地补偿中,刘德兵利用职务之便,将14.256亩集体土地上报为其个人所有,骗取征地补助款99.792万元。2016年5月,吴起县纪委给予刘德兵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生产福利院院长李存会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问题。李存会利用职务之便,将自营且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26亩山坡地面积违规上报,分9次套取补助资金5109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3月,凤县纪委给予李存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财政农税所所长吴金强、沟王村村委会主任王铁展套取、侵占“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王铁展与吴金强合谋,套取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奖补资金24.8万元。资金到账后,王铁展将4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送给吴金强“好处费”3万元。2016年4月,阎良区纪委给予吴金强、王铁展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一条: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下一条:新华社评论员: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
关闭窗口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新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新校区

邮编:716000

邮箱:yadxjw@163.com

版权所有:中共延安大学纪律委员会(监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