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宝塔区纪委监察局早安排、早部署,于9月1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通知》,再次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划定“十个严禁”,即严禁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教育监督,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向所辖范围基层单位下发一个严明纪律、廉洁过“双节”的通知;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一次以学习中省市区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制度规定、以剖析区内查处和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为重点内容的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洁过节工作安排会议;利用短信、微信、邮箱等服务平台,向所辖村组(社区)、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干部职工编发一组廉政短信(微信);利用辖区范围内的沿街电子屏等设备播放一组廉政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发表或向区纪委宣教部报送一条有价值的纠正“四风”宣传稿件或信息。各乡镇纪委、派驻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前、节中、节后关键环节,多频率、快节奏的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双节”期间线索“零报送”、案件“零查处”的乡镇、部门作为暗访重点对象,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全年“零查处”且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