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全校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以“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和感恩奋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以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感恩奋进教育为主线,以“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一)安排一次“学党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由各党委负责人或邀请专家学者紧扣纪律教育主题,以党史、党的纪律建设历史、党的反腐败斗争历史等为内容,安排一次“学党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
(二)进行一次“明党规”党史党规党纪学习测试。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党史100题》《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纪律教育公开课》系列视频课程为学习内容,进行一次“明党规”党史党规党纪系统学习和在线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进入“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知识测试”栏目进行,每人有两次正式答题机会,教育月活动结束后(6月30日截止),系统自动选取最高分计入成绩。相关学习资料可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获取。
(三)安排一次“守党纪”警示教育活动。各学院、各单位要主动与校纪委联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陕西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家风不正家难安》警示教育片等资料视频,以及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守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四)组织一次“跟党走”感恩奋进活动。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参观建党百年成就展览、书画摄影展、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观看献礼建党百年专题片、专题节目、影片、电视剧,举办座谈会、诵读会等形式,组织一次“跟党走”感恩奋进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两个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作为重要任务,聚焦主题,周密安排部署。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参与,又要认真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精心谋划,突出教育实效。要立足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各项活动,确保“规定动作”高质量,“自选动作”有特色。要积极探索教育学习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要针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分类分层开展教育,突出教育重点,注重教育实效。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要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各学院各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把握好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紧盯活动治效,适时督导检查。校纪委将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及时跟进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对各学院、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活动总结报纪委综合室(行政楼910室),电子版活动总结、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成绩汇总表报纪委杨婷OA。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