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缅怀先烈,铭记历史,弘扬民族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缅怀先烈结合起来,重温党的奋斗历程,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热情。自觉抵制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的行为,警惕“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二、文明祭祀,慎终追远,传承文化精髓。倡导慎终追远、敦邻睦族的孝亲理念与感恩情结,突出缅怀逝者德行、弘扬先人品格、实现前辈夙愿的祭拜主旨,引领和培育尊老敬老、知恩图报的美德风尚,理性纪念先人和表达情感,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感恩、家风传续、关爱生命等优秀传统文化。

三、安全祭祀,低碳出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体悟清明在二十四节气中春耕播种的时令特征,传承崇尚天人合一、敬畏自然的人生理念。祭扫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有关要求,不在禁火期、禁火区焚烧纸钱、祭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安全隐患,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和谐进行。

四、节俭祭祀,破除陋习,践行节约风尚。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节俭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孝敬,老人逝去时从俭办丧事。不借丧葬活动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做到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克服消费中的不良习惯和不理智行为,摒弃文化糟粕和封建陋习,担当节约社会资源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以优良党风政风助推“清廉延大”建设

学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监督作为,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重点围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失职失责等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


监督电话:0911—2650033   18690052090

监督邮箱:yadxjw@163.com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330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的通知
关闭窗口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新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新校区

邮编:716000

邮箱:yadxjw@163.com

版权所有:中共延安大学纪律委员会(监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