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安排部署,把纪律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现就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加快推进清廉延大建设步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干事创业道路上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做善于作为、勇于作为的表率。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崇廉尚洁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3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学党章”集体学习。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要突出纪律教育主题,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扩大)会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章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不断汲取精神营养和思想方法,做到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章意识,领悟党章实质,对照党章找差距、明方向,坚守党性原则,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本色,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进行一次“悟思想”学纪守纪交流活动。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秦风网发布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纪检监察干部说纪》系列视频课程为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纪守纪交流活动,并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进行一次在线知识测试(在6月30日前完成知识测试答题)。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学习测试做到全员参与,达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的效果。
(三)开展一次“强党性”警示教育活动。要主动与校纪委联系,采取阅看《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观看《金钱“奴隶”》《两面人生》《警服变囚服》《黄粱一梦》《“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溺水”的局长》《揪出“水耗子”喝上“明白水”》等警示教育片的方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组织一次“善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网 络课程和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线上展馆等教学资源,以线上、 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革命先烈、模范人物 的先进事迹,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 动力,促使党员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积极发挥示范带头 作用,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勇担当善作为,以 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努力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干
出新气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对本单位的纪律教育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要把握好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各学院、各单位要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报送参与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
(三)注重统筹兼顾。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 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同“清廉延大”建设结合起来,同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的实际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
(四)加强督导检查。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对发现有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请将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心得体会和测试成绩于7月5日前报送至纪委综合室(行政楼914室),电子版发送至纪委杨婷OA。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