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全校“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拒腐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缅怀先烈,铭记历史,弘扬民族精神。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缅怀先烈结合起来,重温党的奋斗历程,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热情;自觉抵制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的行为,警惕“低级红”“高级黑”现象,推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增强爱国情感,保持忧患意识,提高历史使命感与民族责任感。
二、文明祭祀,慎终追远,传承文化精髓。倡导慎终追远、敦邻睦族的孝亲理念与感恩情结,突出缅怀逝者德行、弘扬先人品格、实现前辈夙愿的祭拜主旨,引领和培育尊老敬老、知恩图报的美德风尚,理性纪念先人和表达情感,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感恩、家风传续、关爱生命等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培养见贤思齐的道德风尚,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
三、安全祭祀,低碳出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体悟清明在二十四节气中春耕播种的时令特征,传承崇尚天人合一、敬畏自然的人生理念。祭扫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有关要求,不在禁火期、禁火区焚烧纸钱、祭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安全隐患,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和谐进行。
四、节俭祭祀,破除陋习,践行节约风尚。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节俭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孝敬,老人逝去时从俭办丧事。不借丧葬活动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做到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克服消费中的不良习惯和不理智行为,摒弃文化糟粕和封建陋习,担当节约社会资源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学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监督作为,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重点围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失职失责等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
监督电话:0911—2650033 监督邮箱:yadxjw@163.com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