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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餐聚会聚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我省西安、宝鸡、汉中、铜川、咸阳等市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成为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受周边地市疫情影响,我市疫情防控风险增加,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现对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防人员聚集传播风险;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及家属要严格遵守门禁管理制度,主动服从和配合门禁管理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各项防疫要求。  

二、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校纪委将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当前疫情防控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为校园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校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或教职员工组织参与聚餐聚会聚集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四、切实发挥模范作用。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等各项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举报邮箱:yadxjw@163.com  

举报电话:0911—2650033     18690052090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22年1号-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餐聚会聚集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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