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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传承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节日新风,倡导生态环保,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绿色节俭、安全和谐的清明节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缅怀先烈,铭记历史,弘扬民族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与缅怀先烈结合起来,重温党的奋斗历程,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热情自觉抵制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的行为,警惕“低级红”“高级黑”现象推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增强爱国情感,保持忧患意识,提高历史使命感与民族责任感

二、文明祭祀,慎终追远,传承文化精髓。倡导慎终追远、敦邻睦族的孝亲理念与感恩情结,突出缅怀逝者德行、弘扬先人品格、实现前辈夙愿的祭拜主旨,引领和培育尊老敬老、知恩图报的美德风尚,理性纪念先人和表达情感,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感恩、家风传续、关爱生命等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培养见贤思齐的道德风尚,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

三、安全祭祀,低碳出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体悟清明在二十四节气中春耕播种的时令特征,传承崇尚天人合一、敬畏自然的人生理念。祭扫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有关要求,不在禁火期、禁火区焚烧纸钱、祭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安全隐患,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和谐进行。

四、节俭祭祀,破除陋习,践行节约风尚。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节俭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孝敬,老人逝去时从俭办丧事。不借丧葬活动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做到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克服消费中的不良习惯和不理智行为,摒弃文化糟粕和封建陋习,担当节约社会资源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抓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抓住传统节日重要节点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承节日传统文化贯通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习气,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学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监督作为,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重点围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失职失责等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


监督电话:0911—2650033   监督邮箱:yadxjw@163.com




  中共延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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