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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五一”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二级党委、各学院、各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继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树立廉洁、文明、节俭新风尚,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将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从中国共产党革故鼎新、自强不息、筚路蓝缕、胼手胝足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更多的自信和勇气。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抵制、驳斥无视和否定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的错误言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传承“以劳树德”“以劳健体”的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利用节日契机,将劳动教育贯穿于办学育人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师生在传统文化的浸润下感受劳动和创造的乐趣,激发奋斗精神。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党员干部师生的文化自信,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激发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伟大成就是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倡导“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典型的先进事迹,传递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理念。

四、厉行节约引领文明新风尚。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做到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担当节约社会资源责任。绿色环保出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有关要求,严防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外出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坚守重要节点为抓手,坚持思想从严、作风从严、纪律从严、执行从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立足于学校当前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纪律规矩和廉洁意识,筑牢初心使命,遵守节日纪律,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党委纪检委员要认真履好监督职责,各单位要加强风险防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监督电话:0911—2650033  

监督邮箱:yadx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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